●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布了《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工作規則》,該規則自2024年10月13日起正式施行。
● 《規則》提出,對涉嫌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 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包括以下情形:(一)有關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競爭審查程序不規范;(二)有關政策措施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內容;(三)其他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的情形。
● 《規則》明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完備的舉報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核查;舉報事項情況復雜的,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