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印發《政府采購貨物買賣合同(試行)》(以下簡稱合同標準文本)。
合同標準文本適用于購買現成貨物的采購項目,不包括需要供應商定制開發、創新研發的貨物采購項目。合同標準文本作為政府采購貨物買賣合同編制提供參考,可以結合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對文本作必要的調整修訂后使用。在合同標準文本的各條款中,如涉及與多家供應商、制造商,多種采購標的、分包主要內容等信息的,可以根據采購項目具體情況添加信息項。